湖北房县: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守好审查调查“出口”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1-18 11:38:15

  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窗口”,是保障案件质量的专责部门,居于保障案件质量的中心位置。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核心,严把“三关”提高审查调查质效。

  严把“学习关”,提高审理水平

  “在参加本次夜学活动之前,我一直对审理工作有所误解。通过学习之后,我才了解到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是必经步骤,是铸就‘铁案’的前提和基础。”近日,以“案件质量评查的视角 谈如何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为题的夜学活动结束后,年轻干部田柱平说道。

  审理案件质量的提高是以各办案部门对所办案质量的提高为依托。房县纪委监委严把“学习关”,通过每周一次“业务课”,每月开展一次“跟班学习”,实现“传帮带”目标。针对各办案部门日常办案中存在的文书使用、报批、报告等存在的问题,审理室进一步完善、梳理审查调查工作常用文书模板,从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证据收集、立卷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并由业务骨干专门针对文书模板的正确使用进行授课指导。业务骨干掌握的知识、技巧和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轻干部,帮助年轻干部理清思路、找准方法、破解难题。

  严把“程序关”,依法依纪规范审理

  “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齐全、违纪事实定性不精准、引用党纪党规条例适用不恰当……”

  面对审理室提出的修改意见,白鹤镇纪检干事在旁一一记录在册,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深入了解审理“规则”。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案件查办质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摒弃情面考虑坚决不予受理,把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消除在案件成卷前,确保每一本案卷都是“成品”。同时,将未达到审理标准和要求的案件退回办案部门,以此倒逼办案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讲政治和讲证据统筹兼顾,厘清事实、把握证据,对证据不充分的补查补证,对证据不足的不作认定,只作为情节表述。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断加强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核实,坚持用证据说话,确保认定的结论有充分证据作支撑,做到定性准确、量纪适当,既惩治和教育违纪人员,也体现执纪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严把“整改关”,抓好案件“后半篇文章”

  “这个案件被调查人任职经历材料不完整。”

  “有些问题表述不够清楚,还需补充好相关证据资料。”

  现场参加“交叉评审”的同志们激烈的讨论,一张张“体检报告”由此诞生。

  房县纪委监委瞄准审理规则繁复、易遗漏的缺口,通过内部自查、交叉评审等方式,对上年度办理的案件进行“体检”。

  按照“查案、找病、下药”的思路,帮助办案部门找“病灶”、查“病因”、开“药方”,通过“一案一评”的方式,出具案件质量评查表和评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放过,要求一一整改到位,全力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

  为避免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适时针对案件审理、案件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个性问题汇编《审理提示》,印发给办案部门参考学习,以此加深对审理规则的理解和运用。

  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持续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确保案件质量“零”瑕疵、案件效果“零”隐患,力求实现案件数量“零”积压、案件审结“零”申诉。(夏廷浩、杨晓凤)


作者:夏廷浩 杨晓凤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