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书院案发回重审:原判事实不清 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详情始末 揭露豫章书院绑架囚禁虐待性侵真相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1-10 11:17:46

  暗无天日的囚禁

  他们给你关的小黑屋,是一个黑暗,潮湿,炎热的地方。上图还是豫章书院,为了应对央视的采访,紧急翻新了一遍,装上了空调。原本的环境非常糟糕,根本没有空调。

  实际上,有些孩子甚至会被屈辱地扒光衣服,躺在这肮脏的、充斥着蟑螂、老鼠的大理石地板上。没有人会理你,也没有人会跟你说话,你声嘶力竭的求救,也得不到任何回应。三天一桶水,再加上到点会送来的难以下咽的饭菜。

  在这里面,你没有任何消磨时间的东西,没有书,没有手机,没有同伴,什么都没有。你要赤裸着身体,在里面屈辱地躺下10天,240个小时,14400分钟,864000秒。为什么我要说的这么详细?因为如果你身处在里面,每一分钟,每一小时都像一个月那么难熬,而你要这样耻辱地,在南昌夏天40度的高温下熬上整整10天。

  每一个受害学生都能站出来证明这一点,这就是典型的非法拘禁。

  但这样一个上千名受害学生都能站出来证明的罪名,并且找到了明确的犯罪场所,在立案调查后,我们得到了一个“证据不足”的结果。所有的证据链都清晰明了,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都能找到,但依然是“证据不足”。主要原因是一个叫做“森田疗法”的东西,豫章书院辩称自己是在用森田疗法,是源自日本的一个精神病疗法。

  森田疗法有一个叫做“绝对卧床期”的阶段,就是禁止患者与他人会面、谈话、读书、吸烟及其他消遣的活动,除进食大小便外几乎绝对卧床。但问题在于,除了重症精神病需要强制性治疗,用这种等同于“非法拘禁”的方式治疗他人,是否应当征求对方的同意,而不是强行把他塞进去。

  并且绝大多数被送进豫章书院的孩子(其中包括成年人),精神上都处在完全健康的状态,他们可能是因为同性恋,早恋,或者单纯的不听话被冒充警察绑架进来,强行接受这样与“非法拘禁”性质完全相同的“治疗”,就能被认定不是“非法拘禁”?

  这件事情就相当于,一个肾脏完全健康的人,某个团伙完全不经他的同意,把他逮到一个具备做手术条件的地方,强行摘了他一个肾,当这个人报警后,这个团伙辩称自己在治疗,在做肾脏摘除手术,就能避免故意伤害罪的惩罚?

  这两件事情的性质是相同的。如果这就能逃过法律制裁的话,那么豫章书院或者所有同性质的地方就可以“非法拘禁”任何人,无论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而不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希望警方能够重启调查,递交检方重新判断。当你从小黑屋里出来,以为自己重获光明的时候,你只是来到另一个地狱。

  无穷无尽的虐待体罚

  与豫章书院在家长面前慈眉善目,表示绝不会体罚不同。你身处在这个环境里,稍不留神就会挨上一顿毒打。

  你会因为没整理好铅笔盒,被狠狠地打一顿,会因为被监管者指成表现最差的,挨一顿“龙鞭”。而监管者自身,是和教官关系好的那个学生,但他也是身不由己的,如果他在每个周二晚上,不指出表现最差的人,挨打的就会是他自己。这种高压环境下的希特勒式管理,让在里面的孩子心理都或多或少出现问题。

  豫章书院是类似集中营的管理,里面的学生没有任何能够和外界通信的设备,也没有任何类似“摄像机”的拍照工具,他们也会延缓所有受过惩戒的孩子,出院的日期,所以基本不可能留下惩戒后的证据。但我们运气好的是,其中一个女孩的父亲从国外回来,非常想见自己的女儿,于是强行接了出来。而这个女孩当时正好拍摄了一张,自己挨打后的照片,变成了我们非常珍贵的证据。

  就是上面那张。

  但实际上,这个女孩当时挨得打,还不算严重的,有很多比她挨得打还要严重得多的,可惜在豫章书院极端的控制下,都没办法再找到了。

  学生频繁的自杀

  我接触过的绝大多数受害学生,都曾经在里面自杀过,有用塑料杯碎片割腕的,有吃牙膏的,有喝洗衣液的,这是在豫章书院里普遍存在的事情。里面的很多孩子,在经历了这一切后,几乎都觉得,自己宁愿死,也不愿意继续待下去了。

  表面上是穿着传统衣服,给父母下跪的乖孩子,背地里实际上无数次想过死。

  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你又根本逃不出来(你给父母写的所有信,都会被严格审核,禁止出现任何关于自己挨打的事情),想死变成了一件正常、普遍的事情。在当时的媒体报道里,被采访的受害学生很多都说过这件事情,不少就是自杀未遂的当事人,而豫章书院方也侧面地承认了一些。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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