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3-22 17:59:06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部分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校及乡镇其它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岗位,招聘名额为85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编码为240101、240107的考生,招聘对象为苍溪县内连续担任建制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确定聘用人员后,原则上聘用到本乡镇空编的事业单位。聘用后须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任满两届。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系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7)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人员需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考生应在报名时具有公告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考生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6)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考录、公开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未满5年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

  (12)现役军人。

  (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3月23日)。

  4.报名时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